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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蒐集聲明

臺北市醫療觀光網 線上諮詢 處理作業程序

因應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,非因公務需要,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本信箱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,將轉請醫療院所機關處理並逕行回復,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如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),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一併轉知業務單位。

臺北市醫療觀光網 線上諮詢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
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(以下稱本局)為辦理「線上諮詢回覆」乙事,需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為保障您的正當權益,請務必詳閱以下所述事項:

  • 一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

    • 本局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目的在於處理您線上諮詢回覆作業所需,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下,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正確性、適當性與安全性。
    • 您同意本局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分、與您進行聯絡、以及其他隱私權政策聲明規範之使用方式等業務而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  • 二、個人資料之類別

    您可依諮詢需求提供您的個人資料,如聯絡人姓名、電子信箱或手機電話等,以利本局業務單位回覆訊息或進行相關連繫作業。

  • 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
    •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及依法令所為之國際傳輸。
    • 對象:由本局自行利用,或依法令規定提供予本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第三方。
    • 方式:本局將透過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  • 四、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

    您可透過攜帶證件親臨本局,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當事人權利規定,包含:(1)查詢或閱覽 (2)製給複製本(3)補充或更正(4)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(5)刪除。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需、特定目的消失前或未逾保存年限者,得不予刪除。

  • 五、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

    • 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以上個人資料予本局,將無法回覆您的問題。
    • 為避免浪費行政資源,請您務必於諮詢資料中填具真實姓名、電子郵件及聯絡方式(電子郵件、電話),對於您填寫的資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,不對外公開或作為其它用途,僅提供承辦單位業務需要聯繫使用。如經本局查證資料不全或不實,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,將不予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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